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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与居民

新华字典上既没有“国民”一词的解释,也没有“公民”一词的解释,只有“居住”一词的解释是:较长时间居住在一个地方!我又查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是这样说的: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一直以为我都以为自己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中国人,并为此而骄傲,但直至今天我才发现事实上我们只不过是较长时间居住在这个国家的人而已!当然,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什么是特色的S会主义道路: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是因为我们只是居民而非国民;没有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是因为我们只是居民而不是国民,所以我们的土地被没收、房屋被强拆就理所当然了;享受不了国家应该提供的各项福利,也是因为我们只是居民,而并非国民!就如同虽然我们可以到全国任何地方居住,居住地政府可以发给我们一个居住证(以前叫暂住证),让我们可以在当地合法居住,但我们不可以享受当地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也没有权利参与当地事务的管理是一样的道理!因为我们只是居民,而不是国民!
  前段时间有一个很火的帖——《没有了国家,你们什么都不是》,为某组织代笔的枪手在文中罗列了种种理由,无非就是想告诉中国人:没有了D,没有了国家,你们中国人什么都不是!只是如今的中国人,我们有了D、也有了国家,但我们依然什么都不是——除了纳税是我们的,其它什么都不是我们的!我们甚至还不是这个国家的国民,仅仅只是居民!!
  国民与居民,看似只有一字之差,内涵实则天壤之别!国民说明国家的一切都是人民的,所以人民有权管理政府;而居民则说明人民的一切都是政府的,人民无权管理国家;根本就是二个完全相反的概念!世界上也没有几个国家为自己的国民发居民身份证的!或许有人会说:香港和澳门也是发居民身份证的。只是要知道香港和澳门只是中国的一个行政区,他们自己管理自己当然只能发放居民身份证了,如果他们也可以自己发放国民身份证的话,既不变成他们也是一个国家了吗?
  我希望他们在新一轮的户籍改革当中能够把做国民的权利还给我们(顺带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为我们中国人颁发“中国国民身份证”,让我们中国人能够做堂堂正正地做中国国民,而非中国居民!毕竟我们中国人世世代代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自出生之时起就是合法的中国国民,而非只是居民!只有那些从德国或俄罗斯来我们国家居住的外国人才应该叫“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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